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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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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账户转移

一、规定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应当自调入新单位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指定受理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二、申请材料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表》(一式一份)。

三、办理流程

转入单位经办人到对应的汇缴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汇缴受理点审核并办理。

四、办理场所

转入单位所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

友情提示:

1.单位可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changzhou.gov.cn/)“网上服务厅”-“单位业务”栏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2.开通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以在单位网厅直接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和转移等业务。

3.单位业务相关表格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http://gjj.changzhou.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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