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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工伤认定应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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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应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天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待遇应当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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