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上述保护期自当事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