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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知情同意书是从哪里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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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识别或扫描知情同意书下载二维码。2、扫描二维码,会出现下图界面,点击查看。3、打开后,阅读知情同意书后点击下载文档。4、可以选择下载到手机或下载到电脑两种方式,按照图示步骤,就可以完成下载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科学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充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疫苗前,接种门诊的医生和儿童家长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1种观点: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知情同意书不管是否接种都要填好交回。如果您不接种一定在上面明确写出“不接种”这几个字。如果接种,请在同意书左上角填身份证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问即询问受种者的健康情况、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二说即介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例如在流感、肺炎疾病高发的季节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时,给予家长科学的指导和建议;三记录指的是如实记录告知、询问情况和提出的医学建议情况。如若未按照规定进行告知,相关责任人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科学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充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疫苗前,接种门诊的医生和儿童家长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问即询问受种者的健康情况、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二说即介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例如在流感、肺炎疾病高发的季节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时,给予家长科学的指导和建议;三记录指的是如实记录告知、询问情况和提出的医学建议情况。如若未按照规定进行告知,相关责任人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知情同意书不管是否接种都要填好交回。如果您不接种一定在上面明确写出“不接种”这几个字。如果接种,请在同意书左上角填身份证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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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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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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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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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知情同意书不管是否接种都要填好交回。如果您不接种一定在上面明确写出“不接种”这几个字。如果接种,请在同意书左上角填身份证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在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患者携带相关医学证明资料至西充县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疫苗接种点收到医学证明资料后进行登记,并初步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科学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充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疫苗前,接种门诊的医生和儿童家长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科学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充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疫苗前,接种门诊的医生和儿童家长都要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明接种人,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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