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强制要求,如涉及侵权,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理。根据《通告》要求,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可到辖区接种点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学建议书。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可以开具禁忌建议书,但是开具者要如实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说明,经医生确认后,到疫苗接种负责医生处盖章开具证明。儿童也需要接种,根据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规定:“监护人在现场要如实提供儿童目前的健康状况和过去既往接种的禁症。”疫苗接种是完全自愿,没有人强迫。若身体状况不适宜,自然可以拒绝接种新冠疫苗。单位只会下发通知,给大家一个自由选择的机会,让大家去思考,如果大家不想打,或者是身体原因,没有办法打,也不会去强制,但是接种了肯定比没接种的好。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报批准后公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完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违法。拒绝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向居民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违法。拒绝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向居民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体状况不允许打疫苗的可以申请拒绝。向医院开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三条 疫苗管理应当遵循伦理、科学、法治要求,坚持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监管。第四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