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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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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法律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当年取水计划。取水审批机关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取水量,并应当明确可能依法采取的措施。第三十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

第2种观点: 取水许可日最大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如下:1. 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条件和取水工程设计能力确定;2. 历年同期的水文资料和水资源状况进行评估;3. 实际取水需求和可能的取水损失;4. 环境保护要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进行计算。取水许可的计算原理:1、基础概念:取水许可是指国家依法对取用水行为实施的许可制度,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可持续利用;2、计算依据:计算日最大取水量通常依据相关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评价和取水单位的实际需求等因素;3、计算方法:可能包括实际用水需求分析、历史用水数据参考、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水源可持续供应能力分析等;4、法规标准:涉及的计算还需遵循国家或地方关于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审批程序:计算结果通常作为取水许可申请的一部分,需经过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综上所述,计算取水许可日最大取水量需综合考虑取水许可证规定条件、工程设计能力、历史水文资料、水资源现状、实际需求与损失以及环保与可持续利用原则,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法律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法律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当年取水计划。取水审批机关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取水量,并应当明确可能依法采取的措施。第三十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第2种观点: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一、注销是行政许可吗注销是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注销的情形如下: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能否延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多可以延期两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经批准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在地下水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颁发取水许可证。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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