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山西车祸事故涉及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22456×20 = 449120元。农村居民 7154 ×20 = 143080元。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 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三、被扶养人生活费: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五、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七、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5.0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65.7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01.8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82.6元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525元一、过失导致人死亡罪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青海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10、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12、后续治疗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3、整容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4、康复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1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17、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哪些项目一般赔偿以下项目:(一)医疗费(急救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二)误工费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三)护理费指的是受害者在抢救期间需要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用。(四)交通费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五)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以常州或江苏地区为例),一级伤残计算公式是:20552元、年×20年=411040元2、农村户口:8004元、年×20年=160080元(六)被扶养人生活费《解释》第2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七)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八)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情况在常州地区最高不超过5万元。(九)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3、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4、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5、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6、护理费,以护理费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7、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8、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7、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22456×20 = 449120元。农村居民 7154 ×20 = 143080元。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 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三、被扶养人生活费: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五、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七、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7、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