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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购买到不靠谱的重疾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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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保额要买足: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预算的情况下,尽量让重疾保额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重疾保额≥3-5年年收入②重疾保额≥50万2、购买对象要以家庭支柱优先家庭支柱是家中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是最需要保障的人。在为家庭支柱购买了重疾险之后,再考虑为孩子够买重疾险。3、越早越划算在保额、保障期限等各个方面的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年龄越大,对应的价格也就越贵。同时,越早买身体条件也就越好,越容易通过健康告知。4、在没有必要的前提下,不要去体检投保时,保险公司默认投保人是健康的。因此,不进行体检,保险公司也并不会以此为理由拒赔。而一旦做了体检,没有问题还好,如果体检出一些问题反而影响投保及日后理赔。5、保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作用,而不是理财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要把保额买足,保障期限选够,不要为了追求返还而牺牲保额,将保额降低。我们要认识到,重疾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而不是理财。如果想去理财,有很多其他的投资方式,重疾险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财渠道。一、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不受保障的疾病有哪些(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第2种观点: (一)超过年龄的人买不了重疾险。重疾险按照保障时间可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年龄核保较严格,一般年龄在55或者6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的人就买不了了。(二)身体指标超标的人不能买。这里身体指标超过的意思是体重严重超标或者不正常,高血压等情况,如果硬要买也可以,但是要加费购买,但是依然很有可能会被拒保。(三)全职太太购买重疾险有保额,不是想买哪个就能买哪个的。(四)孕妇怀孕七个月以后至婴儿满月内不能买重疾险。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孕妇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很大,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是不会向其售卖重疾险产品的。一、重疾险赔偿范围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推出了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指南——《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统一规定了重疾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中必须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规定的25种重疾中,前6种属于必保重疾,后19种属于可选疾病。这28种重大疾病,占到了重疾理赔的95%以上,所以完全不用担心重疾险保不了高发疾病,市面上的重疾保障范围除了部分条款存在年龄外,基本保障责任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二、重疾险赔偿额度多少重疾险产品,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将保险合同约定保障的疾病分为重疾、中症和轻症。重症就是我们前面提到银统一规定的疾病,有些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竞争力,对增加对重症的保障。中症和轻症在旧规定中,由各家保险公司自由发挥,没有强制规定要保哪类疾病。重症通常赔付为100%的基本保额,中症通常赔偿50%~60%的基本保额,轻症通常赔偿原保额的20%~45%。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可能会以以下几个理由拒绝赔偿:1. 隐瞒病史或未告知相关疾病;2. 保险期间内患有保险条款上规定的除外疾病;3. 事故或疾病发生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报案或未及时就医;4. 疾病具有先天性或遗传性质;5. 疾病属于保险条款上规定的不赔付范围。购买重疾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不得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费和保险期间等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向被保险人告知。”3.《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责任的状况、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保险标的所处的自然环境等情况,应当进行勘验、检验或者询问。”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患有下列疾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艾滋病;(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三)艾滋病相关综合征;(四)慢性肝炎病毒携带者。”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十:“本保险不承保下列情形:……(三)被保险人故意伤害自己;(四)被保险人自杀或者自残;(五)被保险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酗酒导致的疾病。”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需告知病史及现状。二、需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三、需关注免赔额、保额和保费等细节问题。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订立应当诚信、公平、自愿、合法,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状况和需要,就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2.《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应当依法审核。保险人在审核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订立要求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其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包括:确诊某些疾病、进行某些手术或者医疗行为等。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或者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将其告知投保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内容:重疾险合同中应明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免赔额、等待期、退保规定等内容。2. 保险责任:重疾险应明确保险公司对哪些疾病进行赔付,并列明赔付标准。3. 等待期:重疾险对于部分疾病有等待期规定,即在购买险种后,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年),对于部分疾病不给予赔付。4. 免赔额:重疾险中有免赔额规定,即在达到赔付标准前,需要自行承担部分费用。5. 体检要求:重疾险往往需要进行体检方可购买,体检结果将直接影响保费和赔付。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保险责任和范围、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标准等内容。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第四十九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事故、故意损坏被保险财产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不得要求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销售重疾险产品时有必要提供详细条款和说明,而不得有误导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了解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避免购买过高或者过低的保额。同时,选择正规可信的保险公司和产品也是降低购买风险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事故的认定、保险金给付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解决保险纠纷的途径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十四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二条 广告应当真实,不得有下列情形:(五)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手段明示或者暗示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疗效、功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进行有欺诈性的商业宣传活动,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第2种观点: (一)超过年龄的人买不了重疾险。重疾险按照保障时间可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年龄核保较严格,一般年龄在55或者6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的人就买不了了。(二)身体指标超标的人不能买。这里身体指标超过的意思是体重严重超标或者不正常,高血压等情况,如果硬要买也可以,但是要加费购买,但是依然很有可能会被拒保。(三)全职太太购买重疾险有保额,不是想买哪个就能买哪个的。(四)孕妇怀孕七个月以后至婴儿满月内不能买重疾险。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孕妇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很大,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是不会向其售卖重疾险产品的。一、重疾险赔偿范围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推出了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指南——《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统一规定了重疾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中必须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规定的25种重疾中,前6种属于必保重疾,后19种属于可选疾病。这28种重大疾病,占到了重疾理赔的95%以上,所以完全不用担心重疾险保不了高发疾病,市面上的重疾保障范围除了部分条款存在年龄外,基本保障责任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二、重疾险赔偿额度多少重疾险产品,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将保险合同约定保障的疾病分为重疾、中症和轻症。重症就是我们前面提到银统一规定的疾病,有些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竞争力,对增加对重症的保障。中症和轻症在旧规定中,由各家保险公司自由发挥,没有强制规定要保哪类疾病。重症通常赔付为100%的基本保额,中症通常赔偿50%~60%的基本保额,轻症通常赔偿原保额的20%~45%。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存在着被骗的风险,消费者应当警惕。为避免被骗,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注意:1.了解险种: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前,应当了解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价格、赔付标准等信息,以便进行比较和选择。2.注意条款: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免赔额、保额、赔偿比例、赔付方式等内容,避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3.选择正规渠道: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保险公司或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购买重疾险,避免通过中介或非法渠道购买保险。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十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合同交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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