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一、重大疾病保险一般保多少目前,大多数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一般都在10万元,所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至少要在20万元以上,这样当风险来临之时,才能起到遮风避雨的作用。另外,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购买,应先查看其保障范围,最好是结合自身情况估算自己可能会遇到什么疾病风险,再决定选择什么险种合适。其次应看保障期限。在年轻时购买重大疾病险要比年长时要便宜,最好不要为了便宜而选择短期的保险产品。二、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注意事项1、看清附加条件。某些疾病带有附加条件,必须看清楚保险条例中对于疾病、年龄的规定,然后根据自己的年龄和产品保险期限来判断保险产品中该病种的承保范围对自身是否有意义。2、了解除外责任。即使被保险人罹患疾病符合规范定义或是保险条款上的规定,也不一定能够得到理赔,因为在规范中列出了几种除外责任,所以在购买时需要注意。4、看清关键时间点。规范中对于一些疾病定义涉及到具体时间点,这些时间将成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要求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5、尽量选择年缴。保费缴付采用年缴的方式比较好,年缴因缴费期限长且分散,投保人缴费时的压力不会很大。6、应尽早投保。首先由于保费支出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保障责任相同情况下,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市民应该尽早购买保险。一般来说,20-35周岁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最佳时期,保险公司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7、关注观察期。各公司条款规定的疾病与身故观察期一般有一年、180天、90天三种的观察期,也有公司的身故责任没有观察期。以上就是重大疾病保险一般保多少,还买保额的时候,最好是结合自身情况估算自己可能会遇到什么疾病风险,再决定选择什么险种合适。法律客观:首先,对于疾病的理解,要注意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与医学意义上的疾病之间存有差异。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疾病由身体内部原因引起,外部原因如车祸、人为伤害等不属于疾病保险的疾病范畴,而仅属意外伤害保险。二是疾病是后天所患非先天所患,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就不属于保险法上的疾病,保险法意义上的疾病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尚未患上的疾病。三是疾病的发生是偶然的结果,非自然发生或者必然发生的,如老年性痴呆症等,因为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具有不可预测性,保险保的就是这种偶然性。其次,对于重大的理解,即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保险法上的重大疾病与医学上的重大疾病不是同一个概念。简单的说,重大疾病本就是一个保险法上的专门术语,而不是一个医学术语。保险责任的范围却必须清晰准确,否则无法统一理赔尺度,因此,保险条款一般都会用专门条款对于重大疾病作出定义。重大疾病保险的范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明确了凡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二是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承保的疾病,除上述6种疾病外,还有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列入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比如多个肢体缺失、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等,但只要保险公司选择承保这些疾病,就应当采用《使用规范》中对这些疾病的定义和描述名称。三是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增加承保疾病范围,要求是不得违背医学原理和常识。以上就是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3种观点: 大病医疗保险有必要买,具体如下: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2、维稳功能。社保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保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保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参保所需的资料:(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参保的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填写相关资料;3、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市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住院医疗保险是定额给付的一天给你多少住院补助一般几十块到一两百块很少的是你先自己看病然后申请到保险公司报销。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为何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理由一、抵御人生最大风险的利器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理由二、保障数字化、确诊即给付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例如:一个投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20万元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19.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理由三、强制储蓄、专款专用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是否能够理赔,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解释。通常情况下,已经患有某种疾病的人购买重疾险会面临较高的保费和较严格的筛选标准。如果被保险人隐瞒疾病或虚报健康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害负责,并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现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疾病或虚报健康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欺诈行为,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且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人告知的重大疾病情况下提供保险条款,并告知投保人其可能对保险责任产生影响的情况。但是,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患有重疾可以购买重疾险,具体还需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而定。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章第四十二条: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保险公司在核保、承保和理赔、退保等业务中,应当遵循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本位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认真审查投保人告知的重大疾病情况,提供相应的保险条款,并告知投保人其可能对保险责任产生影响的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严重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已经患病的人不能购买重疾险,但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对被保险人的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责任免除和条款。因此,已患疾病的人购买重疾险需要谨慎,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避免险种受到或免责。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个人健康状况、预防保健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估后,应当根据其评估结果制定承保方案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患疾病的人可以购买重疾险,但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在合同中规定对于已知的重大疾病或者已患的疾病免除或者减轻保险责任。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因素,对于特定疾病设定保险责任或者责任免除条款。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已患的疾病或者患有的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相应的责任免除或者责任情况。结论:已患疾病的人可以购买重疾险,但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并且明确了解相应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责任情况。
第3种观点: 职工医保是最基础的医保制度,因此只能提供最基础的保障,所以即使有职工医保,还是需要重疾险保障的,医疗险和重疾险是一个互补的关系,医疗险主要是可以报销在医院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而重疾险则是侧重补偿收入损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医保报销虽然职工医保比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好很多,但保障依旧有限,只能报销医保范围以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外的费用无法报销,并且有保险额度。2、重疾发病率高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再加上人们作息不规律、饮食不健康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重疾险的发病率越来越高。虽然医疗技术进步很快,很多重疾都有治愈的可能,但是治疗重疾的费用很高,光有职工基本医保肯定是不够的,需要重疾险保障。3、患重疾会带来收入损失患重疾后通常是无法正常工作的,因此会带来收入损失。职工医保只能帮我们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无法弥补收入损失。而重疾险可以做到,因为这类产品属于给付型保险产品,当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疾病且达到理赔要求,保险公司会一次性给付保额,理赔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也能弥补收入损失。买重疾险的注意事项一份好的重疾险也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重疾险的注意事项:(1)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重疾险尽量早点买;(2)保额要选够用的;(3)保障内容至少要有轻中重症保障;(4)尽量选终身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1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主要针对对某些特定、严重、高发疾病提供保障。购买重疾险可以在确诊重大疾病后获得一笔较大的保险赔偿金,以便应对治疗费用、家庭开支等问题。同时,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好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履行与被保险人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交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事项,应当合理。 第五十四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对保险标的明知是无效的,而以虚构标的订立的保险合同; (二)对被保险人已明确表示不需要保险的附加险种,而强制订立的保险合同; (三)以欺诈手段订立的保险合同。
第3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严重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已经患病的人不能购买重疾险,但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对被保险人的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责任免除和条款。因此,已患疾病的人购买重疾险需要谨慎,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避免险种受到或免责。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个人健康状况、预防保健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估后,应当根据其评估结果制定承保方案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是否能够理赔,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解释。通常情况下,已经患有某种疾病的人购买重疾险会面临较高的保费和较严格的筛选标准。如果被保险人隐瞒疾病或虚报健康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害负责,并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现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疾病或虚报健康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欺诈行为,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重疾险不会影响购买其他险种,但需注意保险公司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于同一风险可以向多个保险公司投保。”2.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该保险有关的一切情况。”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采用捆绑销售或者强制交易等不正当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综上所述,申请重疾险不会影响购买其他险种,但在购买其他险种时需遵循保险法规定的告知义务和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同时防止保险公司采用不正当方式捆绑销售或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保障范围不同:重疾险是针对能够危险生命和花费金额较高的重大疾病,而医疗保险针对门诊、住院和各大大小小的病,保障范围比较广。二、赔偿保准不同:重疾保险是定额赔付的,只要在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按照条款进行赔付,保额50万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50万。医疗保险则是按照实际所用的医疗费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例如看病花了2万元那么最多赔付2万元。三、保险期不同:重疾险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险周期,而医疗保险的保险期一般只有一年。例如今年投保,如果一年内没有住院,那么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要想继续得到保障,就得再交钱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