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安康户口迁移审批流程怎么走居民户口迁移: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学生户口迁移: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3、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二、安康户口迁移审批资料1、迁移人提供书面申请(迁入地居委会盖章)2、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房产必须是本人、配偶或子女所有(验原件)。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建房屋的,提供镇(街道)城建办出具的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4、迁移人员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省内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户口迁移需要依照的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再婚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