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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创业补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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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青岛市现行的创业扶持,5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网店”和“一站多照”等创业实体。可向工商登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设立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小微企业,可向工商登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可达2万元;符合在创业,申请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在本市户籍派遣期内,创造就业岗位,招收新的大学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他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四个月以上,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照每创造一个工作岗位2000元的标准,可以到工商登记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5年内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向工商登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最多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注册企业可向工商登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最高45万元的担保贷款,低利润项目给予全额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2种观点: 青岛就业补贴包括:1、2018年及以后毕业;2、国内普通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有缴纳社保。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性措施。补贴具体包括:1、一次性创业补贴:取消现场核实,宽容创业失败;2、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取消社保缴费时限要求;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取消社保缴费时限要求;4、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扩大补贴险种;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全市通办”;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困难企业可享50%返还;7、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降低申领门槛,扩大覆盖范围;8、创业孵化补贴:最长3年、每年最高150万元奖补;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系首次实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尽快就业;10、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最长3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享受房租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高端人才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8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2.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20万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3.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在2009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5.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创办小微企业可享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由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扩大到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三是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标准提高后,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符合条件最高可申领3万元创业补贴。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渠道拓宽。创新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对无反担保人或抵押品的高校毕业生,可依法采取"联户联保"、第三方信用保证等形式提供反担保。实施弹性学制,鼓励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业实践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第1种观点: 2023年青岛创业补贴有以下两种:1、针对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该补贴申请发放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按照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相关部门及院校在规范审批、多渠道公示的前提下,再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于12月28日前足额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2、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创业带动就业人员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该补贴申请发放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按照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相关部门及院校在规范审批、多渠道公示的前提下,再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于12月28日前足额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2023青岛创业补贴的条件如下:1、申领范围内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实体需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1年以上;2、创业者需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3、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需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4、创业者申领补贴前12个月内未办理过失业保险缴费核定。综上所述,以上是青岛创业补贴的条件,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门另行制定 。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1.登记失业人员。指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个月及以上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2.大中专毕业生。指未就业的毕业 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3.技工院校毕业生。指未就业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 5 年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指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解聘备案人员。指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 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 第十五条 享受暂免征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青岛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青岛就业网站网上申请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创业者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属于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相关材料。经过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创业实体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法律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的通知》 (二)补贴条件。 1.2013 年 10 月 1 日及以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方式创业的,以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最近一次的变更时间作为创办创业实体的时间。创业者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还应办理休学手续。 2.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 3 个月,下同)。其中,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在创业实体(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可不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但应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6 个月及以上。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期间创办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 3 年内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对 2020 年 5 月 1 日及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自创业实体创办之日起 3 年内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 1 万元。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 1.2 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3 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 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 3 万元。(五)申领程序。创业实体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上传或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创业者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属于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相关材料。由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创业实体当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开立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银行账户的,可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者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青岛市现行的创业扶持,5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网店”和“一站多照”等创业实体。可向工商登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设立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小微企业,可向工商登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可达2万元;符合在创业,申请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在本市户籍派遣期内,创造就业岗位,招收新的大学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他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四个月以上,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照每创造一个工作岗位2000元的标准,可以到工商登记地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5年内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向工商登记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最多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注册企业可向工商登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最高45万元的担保贷款,低利润项目给予全额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2种观点: 青岛就业补贴包括:1、2018年及以后毕业;2、国内普通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有缴纳社保。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性措施。补贴具体包括:1、一次性创业补贴:取消现场核实,宽容创业失败;2、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取消社保缴费时限要求;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取消社保缴费时限要求;4、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扩大补贴险种;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全市通办”;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困难企业可享50%返还;7、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降低申领门槛,扩大覆盖范围;8、创业孵化补贴:最长3年、每年最高150万元奖补;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系首次实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尽快就业;10、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最长3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享受房租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高端人才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8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2.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20万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3.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在2009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5.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创办小微企业可享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由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扩大到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三是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标准提高后,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符合条件最高可申领3万元创业补贴。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渠道拓宽。创新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对无反担保人或抵押品的高校毕业生,可依法采取"联户联保"、第三方信用保证等形式提供反担保。实施弹性学制,鼓励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业实践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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