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出具报告的部门不同,一般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主要包括工商年检审计、解除异常审计、报表审计、投标审计、贷款审计、高新专项审计、私募基金审计、民办非企业年检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验资、增资、费用专项、申请补贴资金专项、工商注销等。一类是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类型:主要包括净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股权转让评估报告、整体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评估报告、林权评估报告、专利评估报告、非专利评估报告、软件著作权评估报告、实用新型评估报告、建筑物评估报告、在建工程评估报、个人房产评估报告、公司房产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报告等。一类是税务师事务所报告类型:主要包括税务注销清算报告和税审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3种观点: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审查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审计主管拟订审计计划或方案;2、负责完成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3、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长服务;4、审查财务收支项目、费用开支与报销等工作;5.审查、凭证、账册、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6、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7、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8、进行企业保密工作,按规定使用所获取的财务资料急速通关计划ACCA全球私播课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周末面授班寒暑假冲刺班其他课程;一、审计报告应该有什么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二、法律依据规定,设立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1种观点: 报告的特点如下:1、一是报告的行文目的是向上级汇报本机关的工作、情况、建议、答复等,它不直接请求上级机关正面回答报告中的问题,所以不带请示事项,这也是它与请示区别的重要区别之一;2、二是报告中一般不提出建议或意见。如果确需在某一领域或某些部门贯彻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可建议上级机关批转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报告一经批准,便作为批转文件的附件下发,其权威性依赖或附属于批转机关;3、三是报告在内容上不象请示那样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以在一件公文中综合报告几件事情,层次结构也比较复杂;4、四是报告广泛使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反馈信息,是沟通上下级机关纵向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向上级及时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是下级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工作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2种观点: 报告的特点有:1、报告的目的是报告上级机关的工作、情况、建议和答复。它没有直接要求上级部门积极回答报告中的问题,因此没有对有关事项提出请示,这是报告与请示的重要区别之一;2、报告中一般没有建议或意见。报告中的建议、意见,确需在某一领域、某一部门落实的,可以建议上级部门将报告移交有关部门落实。报告一经批准,即作为批准传递文件的附件发布,其权限取决于或属于批准传递机关;3、报告的内容没有“一份文件,一件事”作为请示的要求。它可以在一个公文中综合报道多件事,层次结构比较复杂。第四,报告被下级机关广泛用于向上级机关反馈信息,是上下级机关纵向沟通的重要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是下级必须落实的工作制度。从内容上看,报告的类型主要有:报告报告、答复报告、报告报告和日常工作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3种观点: 特点主要是一下四点:1、内容的汇报。2、话术的陈述性。3、报告的单向性。4、双向的沟通性。“报告”是行政公文中的上行文种,撰写“报告”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上级机关掌握本单位的情况,了解本单位的工作状况及要求,使上级领导能及时给予支持,为上级机关处理问题,布置工作,或作出某一决策提供依据。“下情上达”是制发“报告”的目的。所以报告的内容要求以摆事实为主,要客观地向上级反映具体情况,不要过多地采用议论和说明,表达方式以概括叙述为主。语气要求委婉、谦和,不宜用指令性的语言。 一是报告的行文目的是向上级汇报本机关的工作、情况、建议、答复等,它不直接请求上级机关正面回答报告中的问题,所以不带请示事项,这也是它与请示区别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是报告中一般不提出建议或意见。如果确需在某一领域或某些部门贯彻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可建议上级机关批转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报告一经批准,便作为批转文件的附件下发,其权威性依赖或附属于批转机关。三是报告在内容上不象请示那样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以在一件公文中综合报告几件事情,层次结构也比较复杂。 四是报告广泛使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反馈信息,是沟通上下级机关纵向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向上级及时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是下级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工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