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不是的,办理离婚是从你申请时就开始了,冷静期过后在30日内是申请领取离婚证的日子。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对离婚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要结束与对方在一起的生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才会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如果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婚,只能到通过诉讼程序达到离婚的目的。离婚冷静期主要是对现代社会年轻人之间经常发生的“闪婚闪离”的情形,婚姻应是两个成熟的成年人对自己婚姻家庭的一种期许和对夫妻双方组成家庭的一种责任。虽然冷静期的设立让想离婚的两个多去了一次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但对于两个已经就婚内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的成年人来说,可能也是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的。如果在这三十天两方又重新思考不想离婚了,也是对双方生活中的矛盾化解,这也是一种好事啊。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更有利。【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3种观点: 一、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怎么办,一方没去领离婚证1、申请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没有去,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如果在离婚冷静期间已有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么,如果一方再次想离婚的,只能再次和对方协商,到婚姻登记离婚重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对方所在地的提起离婚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离婚协议书;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