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法律依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 建立烟台优才卡制度。持有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持卡人”)享受相关配套服务。持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并符合烟台优才卡条件的,在享受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的基础上,可享受本办法中的相关配套服务,但相同服务不重复享受。第五条 持卡人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持卡人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高层次人才,持有《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的人员2、急需型人才,经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及其他各类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等3、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的人员4、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法律依据:《烟台市优化人才落户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意愿来烟创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引进人才1.高层次人才。持有《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的人员。2.急需型人才。经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及其他各类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等。(二)技术技能型人员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的人员。(三)学历型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第1种观点: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烟台失业金领取标准:1、烟台失业保险金缴满5年,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2、大于1年小于2年,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3个月;3、大于2年小于3年,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6个月;4、大于3年小于4年,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9个月;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2021烟台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具体如下: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失业补助金标准200元/月;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300元/月;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500元/月;4、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5、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6、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4.本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