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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亡夫的公积金是否要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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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提取亡夫生前缴存的公积金需要提供公证书。为避免发生财产纠纷,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裁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存人去世后,其配偶可以凭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缴存人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人的公积金即可,一般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是由子女继承的话,那就要办理继承公证了。办理公证时,公证机关要求有继承权的当事人需要全部到场签字。如果其中一个当事人不能到场,该人也可以在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出具一份公证书,内容主要体现出是放弃权利或授权委托某人代办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亡夫的公积金要公证书。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凭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具体如何操作你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因为每个地方需要的手续都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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