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同一个地铁站出入是会收取费用的。在同一个地铁站出入收取基本的最低费用。注意:每个地铁站对于在地铁站里面滞留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您在通一个地铁站滞留的时间超过了地铁站规定的时间,那么就会按照要求扣款。每个城市对于滞留时间的规定以及扣款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交通一卡通在轨道交通的建设与推广应用,推动跨区域、跨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目前各城市的地铁收费规定,同站进出是要收费的。同站进出那怕是没有乘车,也要扣钱,视作已经乘车,国内其他城市也都大致相同,这个规定是考虑到乘车的一些例外情况,从刷卡进站开始,虽然没坐车,但实际上已经使用地铁公司的服务了,收费就没错。而且也可以避免少数人贪小便宜而做出的不光彩行为。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