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庭当日还是可以撤诉的。只要是在案件宣判前,原告都是可以提出撤诉的,但是开庭后,是否准予撤诉是会审查的,一般如没有违法情形或强迫撤诉情况的话,都会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3种观点: 开庭前任何时间都是可以撤诉的,具体来说,在人民作出判决之前都是可以撤诉的。申请撤诉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撤诉程序是:1、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申请撤诉;2、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