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想要请求补偿就必须满足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④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如果判决中支持了离婚补偿的诉求,那么就可以以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人民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可以一并裁判。
第3种观点: 协议离婚时,如果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男方有过错,也可以要求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一、结婚3年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结婚3年,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女方是可以得到这些的:1、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进行判决;2、有孩子的,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负担孩子的抚养费;3、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还可以向男方请求补偿,得到补偿费。二、结婚8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结婚8年离婚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多年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三、孩子成年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孩子已经成年离婚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起诉至,由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该予以补偿。如果一方有藏匿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依法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