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如下:一、网上填写测评表:1、申请人通过个人用户登录人才引进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本人所符合的申办条件并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选择呈报单位并保存提交—与呈报单位联系。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申请人,测评通过后,需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2、呈报单位经办人进入人才引进系统—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申请人的个人测评信息。呈报单位经办人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审核并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二、扫描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按照人才引进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呈报单位。呈报单位核实无误后通过人才引进系统正式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时限内扫描上传并成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三、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1、待系统显示“通过”后,该笔业务已完成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申请人等待市门短信通知;2、系统显示“待受理,等待审批结果”的业务,申请人关注系统中的业务进度,如系统显示“审批同意”,申请人等待市门短信通知;3、系统显示“待受理,需现场提交材料”的业务,呈报单位经办人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限内,按材料清单提示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对于需提交档案的,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可自行商调档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需与档案托管机构联系并委托其代为商调及呈报档案。四、文件送达及进度查询;五、后续事项申请人的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专有技术的人才。(三)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六)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七)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并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八)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九)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包含符合广州城市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十)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并且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第3种观点: 1、第一步:自查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档案所在地。网上预申报。首先对应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此外,还要看的档案是否在人才市场或者人事局等正规单位,如果档案拿在自己手中的,无法将档案存到人事局的,(可委托我司帮忙存档)不能存档就不能调档,不能调档就不能入户。2、第二步:准备资料可以在苏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表格,或者亲自去人才市场领取表格。建议网上填写电子档,填好打印,省得手写好多份,记得多复印几份备用。表格有3个:《苏州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3份,已婚人员需填写,未婚则不填)《调动人员情况表》(2份)、《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表》(1份)表格张数分别是3、2、1。3、第三步:正式提交材料,现场审核三个表格填好、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好后,就可以到人才市场提交材料,这时还需携带(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小孩随迁的还要出生证明,还有参保证明。另外注意,配偶如果随迁,同样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及子女《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事的时候建议原件都带齐,多复印一些。人才市场需要的许多复印件可以当场复印,5角一张。4、第四步:调档案,两地办理材料齐全,审核通过之后,调动受理窗口会发商调函调档。自己(或委托亲人朋友)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注:档案走机要通道,无机要通道可通过邮局双挂号)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后,至人力资源市场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相关事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想在苏州落户的话,那么必须要符合苏州当地的落户的,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苏州的落户是可以通过购买房屋落户,但是购买房屋必须要达到三年的时间。一、人事档案调转流程1、到接收档案的人事局领人才流动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才流动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转入人事局审核。(一般需要等15天,通过与否都会电话通知)。3、借到通知后,到人事局领调档函。4、携带调档函、人才流动登记表、存档凭证(档案卡或者人事管理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需要调出档案人事部门提出档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手写委托书。5、携带本人档案和人才流动登记表到接收档案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出商调函,携带商调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调出人事部门开干部介绍信,一定注意介绍信的抬头问清楚。6、携带干部介绍信到转入人事部门交于相关人员,人事档案调转至此完成。【扩展资料】档案存档要求: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按照正常的违约行为处理,或面临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2种观点: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一、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赔偿的。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试用期离职要赔偿违约金吗用期离职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试用期辞职应注意事项如下:1、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2、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4、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二、在合同期内离职应该赔偿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期内离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处违约金5000至10000元(不同单位的违约金不同)。 两年内不得参加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事业单位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并且该条款是必备条款。这里的“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自然包括违约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辞职权利有一定和禁止,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权利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招用人员需经国家批准公开招聘(含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对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往往支付了引进费或安家费等特殊待遇,为人才培养,往往对工作人员出资培训。在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中出资引进或出资培训的工作人员的流动也不可避免,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次,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上的聘用合同不但在适用对象上与劳动合同有区别,在法律适用上也与劳动合同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深入调研,精心谋划,不断完善人才机制,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升现有人才的积极性。2、牵头抓总,明确目标,突出党管人才原则。3、搭建平台,多措并举,全方位引进人才智力。4、创新机制,完善服务,不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出台系统完善、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文件,明确规范引进工作程序,让引进的人才真正为我市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议、市在人才引进中将高级技师列入高层次人才范畴。2.在人才引进上,可采用“柔性引进”的灵活方式,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 3.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引才特色品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随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落实好住房保障、安家费用、户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4.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需要,定期制定发布人才储备目录,进行精准储备。同时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5.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列席、市重要会议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审议。对优秀科技人才,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提高政治待遇。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高平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此建议:1.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出台系统完善、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文件,明确规范引进工作程序,让引进的人才真正为我市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议、市在人才引进中将高级技师列入高层次人才范畴。2.在人才引进上,可采用“柔性引进”的灵活方式,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 3.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引才特色品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随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落实好住房保障、安家费用、户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4.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需要,定期制定发布人才储备目录,进行精准储备。同时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5.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列席、市重要会议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审议。对优秀科技人才,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提高政治待遇。
第3种观点: 1、深入调研,精心谋划,不断完善人才机制,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升现有人才的积极性。2、牵头抓总,明确目标,突出党管人才原则。3、搭建平台,多措并举,全方位引进人才智力。4、创新机制,完善服务,不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比如北京市的申请条件是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以及符合其他额外的要求。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
第2种观点: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1、人才学历达到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最低学历;2、人才取得相关职业的职业职称;3、获得省部级奖励人员;4、当地急需的专门人才;5、人才接收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人才引进;6、人才接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引进理由和人才的个人简历。人才引进,作为一项吸收人才、发展经济的,被各地广泛应用。各地都有出台人才引进,人才引进具体需要的条件每个地方都可能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第四条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第3种观点: 人才引进需要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人才引进的具体如下:1、引进对象:(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2、优惠:(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阿克苏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阿克苏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门。(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3)其他优惠。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直接聘任。3、引进程序。阿克苏地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及专业测评、拟引进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出资给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有自主择业权,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如果公司另有协议,比如说公司给了补贴,约定需要在公司服务5年,可以要求返还这些补贴福利。如果没有,只是硬性要求必须服务5年,属于无效约定,约定违约金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你好,如果是属于人才引进,那如果签的协议里面是需要服务期满五年的,那你就不可以辞职。首先是看你们的协议,上面是如何要求的,如果上面没有要求服务期满五年,那是可以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出台系统完善、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文件,明确规范引进工作程序,让引进的人才真正为我市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议、市在人才引进中将高级技师列入高层次人才范畴。2.在人才引进上,可采用“柔性引进”的灵活方式,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 3.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引才特色品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随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落实好住房保障、安家费用、户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4.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需要,定期制定发布人才储备目录,进行精准储备。同时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5.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列席、市重要会议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审议。对优秀科技人才,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提高政治待遇。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高平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此建议:1.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出台系统完善、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文件,明确规范引进工作程序,让引进的人才真正为我市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议、市在人才引进中将高级技师列入高层次人才范畴。2.在人才引进上,可采用“柔性引进”的灵活方式,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 3.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引才特色品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随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落实好住房保障、安家费用、户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4.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需要,定期制定发布人才储备目录,进行精准储备。同时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5.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列席、市重要会议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审议。对优秀科技人才,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提高政治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好处: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资源是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经济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企业人才的流动,以及高薪招聘和高待遇奖励,常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坏处:可能打消本组织原有员工的积极性,引进的人才对组织情况不熟悉会造成工作上的耽误。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第十四条 保障就业权益。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按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对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办理、工龄确定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要切实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深入调研,精心谋划,不断完善人才机制,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升现有人才的积极性。2、牵头抓总,明确目标,突出党管人才原则。3、搭建平台,多措并举,全方位引进人才智力。4、创新机制,完善服务,不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按照正常的违约行为处理,或面临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2种观点: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一、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赔偿的。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试用期离职要赔偿违约金吗用期离职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试用期辞职应注意事项如下:1、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2、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4、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二、在合同期内离职应该赔偿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期内离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处违约金5000至10000元(不同单位的违约金不同)。 两年内不得参加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事业单位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并且该条款是必备条款。这里的“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自然包括违约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辞职权利有一定和禁止,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权利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招用人员需经国家批准公开招聘(含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对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往往支付了引进费或安家费等特殊待遇,为人才培养,往往对工作人员出资培训。在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中出资引进或出资培训的工作人员的流动也不可避免,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次,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上的聘用合同不但在适用对象上与劳动合同有区别,在法律适用上也与劳动合同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比如北京市的申请条件是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以及符合其他额外的要求。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享受。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在公务员岗位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签定用人合同。2、引进到机关的人才,原为公务员身份的,其工资待遇按公务员标准确定,原不是公务员身份的,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相应职级工资标准;引进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职务等级工资制。其中应届毕业生取消见习期。市财政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津贴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的津贴补助,津贴享受期为5年。表现优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优先选拔担任领导职务。引进到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实行协议工资制,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协商,从优确定工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比如北京市的申请条件是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以及符合其他额外的要求。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