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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才引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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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烟台人才引进如下:1、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加大生活、购房补贴力度。(1)生活补贴。对A类、B类、C类、D类人才,每年分别发放12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发放5年;(2)购房补贴。在烟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0%发放购房补贴,A类最高18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50万元,D类最高30万元;(3)项目补贴。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配套,A类最高360万元,B类最高260万元,C类最高120万元,D类最高50万元;2、实施服务生态提升计划。(1)人才落户方面。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即可先落户后就业;(2)子女教育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烟台市范围内自主择校;(3)配偶安置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可按照对口原则随迁安置工作;(4)住房保障方面。市县两级筹建1.5万套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即可申请,在限定配租面积范围内3年内租金可减半收取;(5)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最高80万元公积金贷款;(6)医疗保健方面。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日享受一次免费体检;(7)交通出行方面。推出“烟台人才交通卡”,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及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申办;(8)持卡可3年免费乘坐烟台市公交集团公司运营的常规公交线路公交车;3、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计划。(1)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以5年为资助周期,提供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或1.5亿元直接股权投资支持;(2)对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团队)可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安居补贴、6000万元的项目资助、1100万元的融资补贴和800万元的产业化奖补资金;(3)对接受股权投资的创办企业,5年资助期内上市且主体在本市的,股权投资收益扣除本金后,全部用于奖励顶尖人才(团队);(4)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目标任务的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股权奖励;(5)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可提供最高50万元资金奖补贴;4、实施创业人才托举计划。(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提供最高100万元创业择优资助、100万元股权投资和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2)创业项目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可享受房租“三免两减半”优惠;(3)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的,可再提供最高300万元税后资助;(4)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获得国家和省项目资助,可再提供1比1配套资金支持;5、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1)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一次性购房补贴;(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博士,购房补贴可提高到26万元;(3)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出站后留烟工作的,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4)大学生来烟实习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发放实习补贴;6、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高层次创新人才,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的,可提供最高600万元税后资助;(2)入选烟台市产业领军人才的,可提供50万元一次性资助;(3)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4)柔性引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15万元的专项补贴;(5)设立1000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保留5年事业编制,畅通去留渠道;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省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事业和平台支持。县级以上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用人单位精准引进各类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供需预测分析研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法律依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 建立烟台优才卡制度。持有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持卡人”)享受相关配套服务。持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并符合烟台优才卡条件的,在享受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的基础上,可享受本办法中的相关配套服务,但相同服务不重复享受。第五条 持卡人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持卡人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高层次人才,持有《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的人员2、急需型人才,经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及其他各类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等3、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的人员4、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法律依据:《烟台市优化人才落户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意愿来烟创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引进人才1.高层次人才。持有《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的人员。2.急需型人才。经各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及其他各类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等。(二)技术技能型人员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的人员。(三)学历型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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