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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常住户口市内迁移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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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潍坊市人才落户办理流程有:1、去需要办理落户的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2、等待落户地的派出所核查情况,符合的话,派出所会开具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并且消除原来的户籍;4、将准许迁出的证明交由接纳落户的派出所,并且办理好相关的手续需要一寸或者两寸的个人照片。一、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入户申请表》;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3、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4、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5、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二、户口本的使用需注意以下事项: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综上所述,潍坊市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包括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再办理户口迁移,最终办理落户。入户需要提供入户申请表等材料。户口本的使用要注意相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一、潍坊市人才落户办理程序是什么首先选择落户地,准备办理所需材料:如果你是人才落户,那么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5、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你是集体户落户,那么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准备好了上面的材料,就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的中心申请办理。户政部门特别强调,以上所说的“住房”均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二、潍坊市人才落户的条件1、投靠户口迁入2、公民因干部、职工调动申请户口迁入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员工申请户口迁入4、公民因录用公务员申请户口迁入5、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6、公民因投资引资符合条件迁入7、引进人才申请入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8、公民因家属随军申请迁移9、军人转业家属和子女随迁10.、军人工作调动家属及子女随迁11、城迁农12、僧人、道士申请户口入户13、承租人员申请户口迁入14、登记社区集体户口。

第3种观点: 一、派出所递交购房落户相关材料,三个工作日内派出所审批通过后电话联系申请人直接进行办理。前提:1.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已在派出所进行备案。2.已办理完成房产证(房产证因贷款关系需要办理抵押,在开发商处存放的,可以拿复印件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材料: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因办理抵押未拿到,可以提供复印件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步骤::1.派出所户籍科,验证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后,等待三个工作日审批,到时电话通知。2.三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如果告知可以办理了,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此时无需去户口原籍走流程。直接户口本到手,落户完成。(备注:寒亭区迁至高新区)二、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递交相关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派出所审批,领取准予迁入证明,返回户籍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三个工作日后直接派出所办理。备注:子女系山东省非潍坊市户口。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因办理抵押未拿到,可以提供复印件后加盖开发商公章)步骤::1.派出所户籍科,验证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后,等待十个工作日审批,到时电话通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2.带着户口本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2.准予迁入证明回执页和户口迁移证开出三个工作日后,到申请的派出所派出所办理落户,子女落户完成。三、未成年人申请改名,递交相关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派出所审批,通过后电话联系申请人直接进行办理。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改名申请(格式参考网上)。备注:申请书打印后手动签字,需要双方父母同时在场并当场签字。步骤::1.派出所户籍科,验证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后,等待十个工作日审批,到时电话通知。2.十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如果告知可以办理了,直接去派出所办理,修改名字成功,更换户口本。四、计生关系转移,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前提:计生关系只能迁至夫妻任一户口所在地。材料:小区物业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因办理抵押未拿到,可以提供复印件后加盖开发商公章)、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及个人页)、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育龄妇女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信息中的户口信息必须与户口本一致)、计生关系所在村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还证明(新城街道每周三检查时出具的证明)。

第1种观点: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二、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潍坊市户口迁移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第2种观点: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二、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潍坊市户口迁移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潍坊市户口迁移的方式具体如下:1、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2、夫妻投靠户口迁入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5、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二、不通过方式落户需要条件的材料:(一)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关系调查核实证明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凭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4、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2、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3、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4、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5、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三)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随迁子女要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四)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可凭县级以上卫生局补发的出生证明或凭亲子鉴定证明);3、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在校就读的,要提供学校在读证明;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五)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房地产权证》(自建合法房屋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3、购房(自建合法房屋除外);4、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购买二手转让房屋的,购买者需入住满2年(以《房地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并且在原设立的家庭户户口全部迁出后,方准予办理户口迁入,设立新的家庭户。婚姻状态发生变化、职位的变动、以及升学等都有可能会导致公民想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不同的情形下提出户口迁移请求需要提价的材料是存在差异的,为了节省时间,公民在提出户口迁移手续之前,可以先结合自己的收集情况,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户口迁移手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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