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制属于交通组织中较为特殊的方式。交通管制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应当遵从交警指挥,交警在交通管制之前也应当上报交通指挥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制属于交通组织中较为特殊的方式。交通管制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应当遵从交警指挥,交警在交通管制之前也应当上报交通指挥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方运管部门可以上高速公路或服务区例行检查。因为运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均有依法检查、查处的权力。如果这段高速公路现场属于该运管部门管辖区域内,是可以在此进行执法活动的。当然,根据现行一些地方交通执法内部分工,在高速公路建成投入使用以后,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都由高管执法大队统一管辖而不关运管部门的事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