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可以不计提。如果单位每月都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不需要计提,而是在缴纳社保后可以直接凭入账,在账本上列明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和贷:库存现金。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类,个人部分的社保需要计提。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因各地不同有一定的区别,企业应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一般企业是当月工资下月发,但是社保必须要当月缴纳,所有做帐的时候都先垫付,次月发工资的时候冲销,所有才有:其他应收款----代垫职工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1、计提社保费用时的分录: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2、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的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3、如果当期未缴纳,①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