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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不给办事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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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向社区负责人反映,以解决有关问题。如果社区负责人不作为,可向上一级部门,即事处反映或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 省、自治区的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2种观点: 投诉居委会有很多种方式,最直接的方式是向所属事处投诉,事处不予受理,或者处理十分敷衍,投诉人可以向区投诉,可以直接拨打热线1234,在拨打热线前,需要组织好语言,这样接待人登记会很方便,向上级汇报也会很快。投诉居委会或者社区人员,需要一定的投诉范围。比如居委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出现训斥或者讥讽社区人员的行为;变相受贿,向社区人员直接或者间接索要好处;在岗位工作期间不认真,不按社区规定依法办事等等行为,都在投诉范围内,社区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居委会即使被投诉也无法解决社区人员的问题,所以双方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在社区公告中,也会有相应的举报热线,居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自发拨打热线进行举报。如果居委会强行侵害社区人员的合法权益,社区人员可以起诉居委会,也应该起诉居委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居委会属于社区自制组织,也应该依法办事。会根据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起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双方不断提供证据,才能依法调解,所以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最好不要对簿公堂,居委会和社区人员和谐相处才是好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3种观点: 投诉社区应当找社区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可以直接找街道的办事处对其进行投诉,投诉一般是发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社区的上级不能偷诉,可以找居委会、事处等部门进行投诉。一、物业投诉流程:1、向小区所在事处投诉,该办事处负有监督其行为的义务。2、向当地房屋管理局的物管处投诉,后者是专门处理与物业有关的事务。3、将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暴露于媒体或网络平台。4、打电话给当地部门投诉。二、物业投诉条件: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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