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治安拘留对子女没有影响。一般来说,例如考公务员、事业编、参军等都会要求进行政审,主要审查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问题。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机关对于违反了行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一般只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不符合公。【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第六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和领导下,根据各该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第七条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如果拘留后无罪没有处罚,当然也不会影响子女。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机关对于违反了行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治安拘留对子女没有影响。一般来说,例如考公务员、事业编、参军等都会要求进行政审,主要审查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问题。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2种观点: 治安拘留对子女没有影响。一般来说,例如考公务员、事业编、参军等都会要求进行政审,主要审查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问题。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机关对于违反了行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一般只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不符合公。【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第六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和领导下,根据各该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第七条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