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能够自行打印劳动合同,之后与劳动者协商签订,但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拓展延伸劳动合同的填写方式及要求:电脑打印是否可行?劳动合同的填写方式及要求涉及到甲乙双方的权益保障和合法性。对于电脑打印是否可行,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电脑打印成为一种常见的办公方式。因此,劳动合同的电脑打印填写可以被接受,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应保证打印的合同内容与原始文件完全一致,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其次,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也需要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最后,建议双方在签署前再次核对合同的内容,以确保一致性。总之,电脑打印填写劳动合同是可行的,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其他事项。电脑打印填写劳动合同是可行的,但需确保打印内容与原始文件一致,确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并在签署前再次核对合同内容以确保一致性,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按照付款方为甲方的习惯来约定。对于劳动合同,通常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上只要保证信息正确无误无遗漏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谁填写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