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立遗嘱需要符合法定形式,具体是否需要所有家人到场,对于遗嘱的效力判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2、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3、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4、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5、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立遗嘱一般需要见证人在场。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人在场。不同形式的遗嘱需要见证人的人数也有所不同,并且见证人所须做的工作也不同。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立遗嘱需要符合法定形式,具体是否需要所有家人到场,对于遗嘱的效力判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2、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3、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4、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5、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1种观点: 立遗嘱不需要配偶在场,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遗嘱。立遗嘱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为,其意思表示真实,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所力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再者受欺诈、胁迫所作出的遗嘱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当事人立遗嘱需要哪些人在场当事人立遗嘱,只有录音录像遗嘱,代书遗嘱或紧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但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三、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他们的辨认、识别事物的能力有欠缺,其作为见证人,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充任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遗嘱见证时的状况为准。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后丧失了行为能力,则不影响其遗嘱见证的效力:反之,如果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其后来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认定其可以作遗嘱见证人,其对遗嘱所作的见证也不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执行赠与财产的人。由于遗嘱对遗产的处分直接影响到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的接受,他们就与遗嘱有了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做见证人就难以保证其见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这部分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由于这些人与遗嘱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其做见证人也有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而不能作为见证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立遗嘱是否需要配偶同意,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判断,具体如下:1、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2、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3种观点: 遗嘱公证如果不是立夫妻共同遗嘱就不需要配偶在场的。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其他注意事项: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3)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应该准备好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