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3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还有债务的,也能在符合条件时申请解散。公司出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可以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3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还有债务的,也能在符合条件时申请解散。公司出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可以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种观点: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人是,由于公司终止,民事主体地位消失,注销后对其债务就不再担责。但如果公司的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的行为的,则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3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还有债务的,也能在符合条件时申请解散。公司出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可以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3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还有债务的,也能在符合条件时申请解散。公司出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可以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在注销前会有严格的公司清算程序,将公司的债务清偿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3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种观点: 公司解散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以清算的全部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无法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可以要求债务债权承受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公司解散时,依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