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离婚要去结婚的地方办吗1、不是去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在实践中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办理离婚的地方叫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在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在离婚证办理,通常要带以下5种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