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自住房申请条件
河北地区没有自住房,但是可以参考北京地区的条件:
1.有北京户籍且在北京无房的家庭。
2.有北京户籍、在北京无房且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
3.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二、自住房核验
核验,自住型商品房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河北居住证怎么办理 河北如何办理居住证 为你推荐 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事处(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二)按照《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一)按照统一申请审核备案的家庭,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二)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采取扩大租金补贴范围,由轮候家庭承租社会存量房源等方式解决。(三)统一申请审核实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它方式解决过渡需求。石家庄保障房——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李俐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12-06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第一类保障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需具有本县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面积低于30平方米)。(二)第二类保障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县常住城镇户口3年以上;2.城镇低收入家庭,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元/月)的0.8倍以下,即1720元月(由县民政部门确定);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三)第三类保障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新就业人员:(1)具有我县城镇户口;(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元/月)的1.5倍以下,即3226元月;(4)本人在县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父母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2.来县城务工人员:(1)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元/月)的1.5倍以下,即3226元月;(4)在县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5)户籍证明材料。第一、二类保障家庭中有单独老、病、残等由社会福利管理机构予以保障的一人户家庭,不列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条件外,申请租赁保障房时,年龄应满25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须满三年以上。第三类保障家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 王焕坤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11-30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第五章配租管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唐玉蓉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