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3、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的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综上所述,购买三手房和二手房的过户手续是基本一样的,整个办理程序一共包括四个环节,即双方签约、双方按规定缴纳交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领取房产证。在购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房子过户要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为你推荐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屋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吴天正律师 执业11年 资质认证 2022-01-22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首先签订合同。如果我们房子过户不经过中介的话,要把合同里面的条款和违约的条款写清楚,然后再签订合同。这个时候房产证上面所有的人都要在场。2、提交材料。我们把所有材料准备好之后,然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相关的表格和合同。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合同上的金额,跟我们签订协议的金额是一样的。3、交纳税费。我们办理房子过户的时候都是在房产局进行办理的,如果把所有材料交给房产局。房产局会给我办理好之后,会给我们一个回单,我们拿到回单,按照它上面的日期来交纳税金就可以了,一般是在15天左右。4、房子过户。等我们交完税金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了,然后双方进行一些相关的交接事项,过户就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张瑜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04-27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孙忠灵律师 执业8年 资质认证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