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结婚离婚等人身关系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适用其他法律,合同法规定的是平等主体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规范的离婚协议应涉及并包含以下十条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3﹑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6﹑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有:1、男女双方的身份;2、登记结婚时间、地点、婚后生育情况;3、确认夫妻关系破裂,双方自愿离婚;4、共同财产明细和财产分配;5、子女抚养归谁,抚养费支付;6、债权债务处理。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重大权益的处理,关系到后续的生活。如果协议不明确,措辞不严谨,很可能会引起后续纠纷,导致离婚协议无法执行。所以,如果财产多或者案件复杂,建议请律师起草,必要时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或者请律师见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1、离婚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提示:离婚协议的内容与要求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非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程序: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种共识,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