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户登记是产权转移登记的俗称,本质是职能部门对转移行为的确认;房屋所有权转移是审查纠纷时的依据,一般说来,签订了合同并且履行,对方获得了使用权,就可认为发生了所有权转移(许多时候常以过户登记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二手房转让过户的对象为谁买家或是赠与者等。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有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卖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房产证;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4、税费缴纳证明。买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3、税费缴纳证明。二手房过户费该如何分摊1.买方负担: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二手房过户核档费。2.卖方负担: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评估费。3.买卖双方均摊: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二手房过户印花税。注:费用如何分摊有约定则依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夫妻双方房产过户的费用1、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维系的时间内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交点工本费。因为现在准许夫妻房产拥有两个房产证,分别写上双方的名字,再办一个房产证,就需要在交一个房产证的工本费。2、夫妻关系维系期间的婚前个人房产,进行产权的变更手续,需要按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产权转让。缴纳的费用由双方承担或是一方承担,哪一种其实意义都是一样的。赠与房产的税费较低,但是日后若是出售缴纳的其他税费也是不少的。3、夫妻关系维系期间,有一方离世的,按照遗嘱继承或是自然继承到另一方的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有:遗嘱公证费继承人与离世人的关系证明费用房屋评估费用契税。4、夫妻离异房产分割过户行为,需要缴纳的产权变更费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内容申请过户。5、夫妻双方住房不是自己的产权,进行房屋产权过户费用与正常买卖是一样的,可以选择在期后进行过户,可以省去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降低过户费用。夫妻双方房产过户与其他自然人的房屋产权过户是不一样的,夫妻之间过户房产是有产权共有关系的类型。房产一旦过户到双方任意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就是共有房产,离婚后通过协商处理房产或是判决的房产处理过户是大致一样的内容与费用。
第1种观点: 一、期房过户的对象是什么人期房过户是指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登记,期房过户的对象主要包括两个期房的销售者和购买者,这些两个对象可以是法人、自然人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二、期房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期房作为一种预购房,它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因此,期房在转让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首先应该具备权益转让条件即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2、转让时预购人应该征得开发商的同意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3、转让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就预售房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4、转让之后必须进行登记,即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合同当事人必须去相关部门进行预售变更登记。三、期房交付的条件是什么期房的交付,最好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交付标准。目前国家发布的合同范本中仅规定了以下四个标准: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是第1种,那么以开发商是否取得其当地建设管理机构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为标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条件是第2种第3种或第4种,则都以开发商是否取得当地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发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或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书》为标准。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取得了备案证或相应的证书,就具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第2种观点: 一、期房转让过户1、期房转让步骤一——签订转让合同。即原期房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要签订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一式四份)。合同中应包括如下内容:转让的预售合同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此外,转让金额应与原预售合同的价格相一致,并且,该转让合同须经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2、期房转让步骤二——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持原预售合同、转让合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为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经该部门审核转让合同符合规定的,由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3、期房转让步骤三——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转让双方在接到批准通知后,由转让方按预售合同金额的2%交付手续费,然后由上述审批部门在转让合同上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其中两份贴有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商、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原预售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方,待房屋正式交付入住后,受让方凭此件与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主管机关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合同档案。对不准转让的,有关审批机关应通知转让人。二、期房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存在一种情况,即商品房进行预售登记后,购房者个人要求将合同主体(买方)名义更换,则根据继承权的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不具备上述亲属关系的,应按上述转让程序办理。2、有关外销商品房的转让,可以不订立转让合同,而直接在外销合同后“背书栏”中以背书方式转让,然后再依上述程序办理即可。三、期房转让有哪些方式?1、期房转让方式一——订购单转让。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资金将一些有升值潜力的房子先行订购,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订购单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将订购单的购买方名字变换为下家,待发展商与下家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上家。2、期房转让方式二——办理期房的进退户手续。上家先行支付一笔首付款,与发展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双方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后,由上家与发展商签订解除合同的退户同意书,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户手续,然后由下家与发展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并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至此下家可将其认可的转让金额交付给上家。3、期房转让方式三——等候产权证进行交易。即上家买下房子签订好预售合同,又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一般来说,这种交易方式应该最简单,即上家与下家签订出售协议书,如可交房则先行交房,但不办理相关的手续。待上家的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双方的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上家的相关资料暂留在中介公司。四、期房可以转让吗?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所谓期房转让的期间还包括至购房者办理好房产证(小产证)之前,这一段期间购房者把房屋再次转让的行为。
第3种观点: 一、房产买卖过户的对象有哪些人房屋买卖过户时,过户的对象包括房屋出售者和购房的购买者,是将房屋的产权由出售者转到购买者名下的一个过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二、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四)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五)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三、房产证的作用1、房产证是房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验证房产证的真实和有效性,可以这样说,房产证是一切买卖交易的基础法定文件。2、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还是那句话,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3、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定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4、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5、在该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现在房产市场上的所谓“小产权住房”就会因没有房产证存在这些问题。6、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将房产抵押借贷的行为或因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时,该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7、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无法对继续使用该土地进行申请。
第1种观点: 有房产证可以过户。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一定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签字盖章,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使房屋产权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标的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标的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房产过户手续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审核,材料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出卖人房屋产权证书等,然后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契税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原房屋产权证收回,为买受人制作新的房屋产权证。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具体的证件方可办理过户手续。购房人在办理完交易过户手续后,应在3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1种观点: 有房产证可以过户。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一定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签字盖章,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使房屋产权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标的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标的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房产过户手续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审核,材料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出卖人房屋产权证书等,然后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契税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原房屋产权证收回,为买受人制作新的房屋产权证。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具体的证件方可办理过户手续。购房人在办理完交易过户手续后,应在3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