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1、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证明;(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二、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3、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4、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5、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6、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7、弃婴公告;8、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第3种观点: 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手续: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6、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7、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8、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第一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