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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婚前帮父母买房,婚后添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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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加了女方名字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种观点: 由于受到传统风俗以及地方习惯的影响,以及出于对子女的爱意、关心,父母在婚前给自己的子女出钱赞助买房,这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这样做能够解决新婚男女的住房问题,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但是这种好意,如果处理不当,在实际的生活中,有时也难免会带来一些矛盾、纠纷。对于在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给自己的子女,但是在房产证上却写了儿子、儿媳的名字的情况,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我们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着谁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谁。那么,对于上面这个问题,“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写了儿子和儿媳的姓名,”那这个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儿子和儿媳,父母不能拥有这套房子。如果父母想要给自己赞助买房结婚,但是又想将房子放在自己的名下,需要怎么做呢?父母应该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同时,为了解决新婚儿子、儿媳的住房问题,父母可以和儿子、儿媳签订居住协议,将自己的房子给儿子儿媳居住,他们在约定的时间内都可以居住,这样既可以给刚刚结婚的小两口一个住所,同时又不影响父母拥有这套房子。另外,如果父母的条件比较好,想要将婚房直接送给自己的儿子、儿媳当做礼物,那在买房的时候,直接在房产登记薄上写上自己儿子儿媳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就属于儿子、儿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我结婚时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离婚了房产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儿子购置的房屋,结婚时添加儿媳的名字,是父母对儿子和儿媳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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