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1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运输合同的定义以及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费计算方法。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计算方法包括运价里程、货物品名、适用运价号、货物单位重量、电气化附加费和新路新价均摊运费等。法律分析运输合同,也称为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在起运地点将旅客或货物运输到约定的目的地,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铁路货物运辅费用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等各项费用。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运输费用的计算:1.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以下简称《价规》);2.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3.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价规》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价规》附件三)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4.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5.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6.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拓展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费用包括运输货物的金额、装卸费、仓储费、港杂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运输货物的金额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货物装车前的准备费用、装车费用和卸车费用等;装卸费是指铁路车站、码头等装卸地点对货物进行装卸所收取的费用;仓储费是指铁路车站、仓库等对货物进行仓储所收取的费用;港杂费是指货物在港口、码头等地方进行港杂作业所收取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是指除上述项目外,铁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铁路货物运输费用应当由铁路运输企业与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结语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在起运地点将旅客或货物运输到约定的目的地,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提倡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按照协议共用。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本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地方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2种观点: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如下:1、计算整车和零担货物运费的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 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计费。2、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绕路经由计算: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2、因自然灾害经指示或其他不是由于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3、因最短径路运输能力不足,经指示或铁路和托运人共同商定的整车货物绕路运输时,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 4、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第3种观点: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如下:1、计算整车和零担货物运费的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 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计费。2、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绕路经由计算: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2、因自然灾害经指示或其他不是由于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3、因最短径路运输能力不足,经指示或铁路和托运人共同商定的整车货物绕路运输时,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 4、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一般来说,专用铁路大都是大中型企业自己投资修建,自备机车车辆,用来为完成自己企业自身的运输任务的铁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