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羁押期限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羁押期限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来源:宝玛科技网


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向上级申请延长1个月,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报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分析

从收监开始计算,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

如果是案情复杂的、期限届满时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通过向上一级的人民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

由于特殊的原因,特别重大的复杂的案件,应该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拓展延伸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羁押期限的计算是基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大多数司法体系中,羁押期限是指被拘留或被捕后,被允许在拘留中心或监狱中滞留的最长时间。具体的计算方式通常考虑到被告人的权益和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包括但不限于审查逮捕的合法性、审讯的进展情况、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法律规定也可能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延长或缩短羁押期限的条件和程序。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羁押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

结语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规,羁押期限是指被拘留或被捕后在拘留中心或监狱中允许滞留的最长时间。具体计算方式考虑被告益和司法程序公正性,如审查逮捕合法性、审讯进展、案件性质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或缩短羁押期限,具体条件和程序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