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后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调整,抚养费应定期支付,可一次性支付或用财物折抵。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1、离婚后前妻不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先与女方协商,协商后仍不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其承担抚养费。
根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应当承担抚养费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前妻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先尝试与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她承担抚养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抚养费,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比例可适当调整。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对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通过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