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期间犯罪需要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禁闭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自行辩护、聘请律师、免费法律援助、申诉控告、要求回避、上诉申诉、不受非法拘留和超期羁押的权利。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有权了解罪名、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代为申诉控告。对于在押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需由人民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
一、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犯罪需要对此定罪处罚。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犯监规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散布不良堕落思想,妨碍他人悔改的;
(三)不服监管,经查确属无理取闹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的;
(五)欺侮其他人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
(六)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经常扰乱管理秩序的;
(七)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的;
(八)逃跑或者组织逃跑的;
(九)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对人犯的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看守干警决定并报告看守所所长后执行。给予禁闭处分的,由看守干警提出,看守所所长决定。
人犯在羁押期间重新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看守所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办案机关,并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的,依法处理。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自行辩护的权利;
(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四)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五)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
(六)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
(七)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
三、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有哪些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三)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目前如果在押人员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的话,依然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如果是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需要对此采取警告罚款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处理的措施,如果是属于办事金额的话,还需要定罪量刑,也就是需要由人民对此定罪量刑。
结语
对于在押期间犯罪的人员,根据不同情节,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禁闭等。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自行辩护、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等权利。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申诉、控告,并且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以及由人民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二章监狱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狱政管理第一节分押分管第四十条女犯由女性人民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