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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负责监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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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公检法属于平行的机构。1.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没有哪个专门的机关来监督;2.要监督只有采取通用的监督方式,包括监督、纪检监督和媒体监督;3.公、检、法三家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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