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章程,如果是股东和注册资本的事项,有对外效力。如果是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对外没有效力,只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内部对代表人的权限不能对抗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如果没有股东会,公司章程在哪里制定?
公司章程原则上是由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制定的。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后,还应当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如果没有股东会,哪里可以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可以自己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是监事,能不能不参加股东大会,有没有股东大会可以提出质询?
一、股东会监事可以不参加吗1、股东会监事可以不参加。法律也不要求每次必须列席,只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股东可以做监事吗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我国相关法律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董事会股东大会有什么区别?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行使职权不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组成人员不同;表决方式不同;身份解除条件不同;召开方式不同;召开前通知日期不同;其他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谁制定了公司章程,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