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