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审的案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确实时间过长,可以向领导投诉,或者向上级投诉,或者去委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