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合并和分立对债权人的影响
公司合并和分立对债权人的影响并不大
首先,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其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公司合并和分立对债权人的影响并不大
二、公司分立是否要债权人同意
公司分立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要通知了债权人即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立的规定如下:
1、公司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
2、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