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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强制执行拆迁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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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可强制执行,需满足条件: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需补偿决定;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周转房。申请强拆需准备申请书、调解记录、被拆迁人异议理由、证据保全公证书、安置房证明、补偿资金证明等。提起诉讼需准备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书、处理决定书、其他证据。行政诉讼流程:起诉、受理、审理。拆迁纠纷需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决定为公共利益,被拆迁户有提出异议权利。

法律分析

一、拆迁纠纷会强制执行吗?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二、征地单位申请强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对拆迁决定有争议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

5、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四、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流程有哪些?

1、起诉。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3、审理。

人民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拆迁纠纷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拆迁纠纷是因为被拆迁户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拆迁工作,遇到这种情况不代表征地工作必须停止,的征地决定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虽然被拆迁户对部门的拆迁决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但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处理。

结语

拆迁纠纷的解决需要依靠法律途径,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裁定强制执行拆迁决定。征地单位在申请强拆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等。对拆迁决定有争议时,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等材料。整个行政诉讼流程包括起诉、受理和审理等步骤。拆迁纠纷的解决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被拆迁户应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人民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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