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敲诈勒索的语音信息,如语音通话录音等。
2、寻找知情人,让知情人作证。
3、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对进行了威胁,并且威胁的目的是获得利益。
一、敲诈勒索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被口头敲诈勒索报警后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二)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三)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涉嫌敲诈勒索罪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四、涉嫌敲诈勒索的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怎么处理?
可以提请批捕,根据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