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来源:宝玛科技网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生前指定归继承人遗嘱继承的;遗嘱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未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继承人履行了遗嘱继承的义务;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况: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只处分部分遗产,或者协议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者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部分遗产,或者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3、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产可以代代相传吗

遗产可以代代相传。代代继承主要有三种情况:

1、转让继承。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或者被继承人已经接受遗赠,但在遗产分割前,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作为自己的遗产,有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2、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3、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由两个法律事实组成: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