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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是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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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需承担医疗费用责任,医院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抢救受伤者。若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不得因未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救治,抢救费用可由交警险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如果撞伤了人,则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责任。这一规定已经明确制定,而且医院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对受伤者进行抢救,以避免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影响救治。如果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该支付的抢救费用。

一、车撞人了医药费找谁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医疗机构可以因未付抢救费不进行救治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对伤者进行抢救的,医疗机构不得因未支付抢救费用而不进行救治。抢救费用可以由交警险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结语

交通事故中如果撞伤了人,则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责任。这一规定已经明确制定,而且医院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对受伤者进行抢救,以避免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影响救治。如果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该支付的抢救费用。在医疗机构方面,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对伤者进行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抢救费用可以由交警险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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