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用本人到场。申请注销时,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