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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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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由人民裁判进行解决。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索债款。

(二)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一、欠钱8000块钱被起诉了怎么办

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查到对方有房、车等个人财产,可以向提起诉前财产保全。4、到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有明确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就可以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二、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让对方偿还借款。即使债务人不应诉,人民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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